陕西渭南原人大代表张志宏嫖宿幼女终审被判刑八年

2024-11-15 10:48:25 admin

  【陕西渭南市原人大代表张志宏嫖宿幼女案终审获刑八年】记者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陕西渭南市原人大代表张志宏因嫖宿幼女罪一审获刑八年后,渭南其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渭南市中院,原人幼女经不公开审理后4月25日渭南市中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大代终审裁定。


陕西渭南原人大代表张志宏

新闻回顾:

陕西渭南原人大代表张志宏涉嫖宿幼女被刑拘

  闽南网8月22日讯 陕西渭南市警方昨日向记者证实,表张被判警方近日在侦办一起介绍、志宏终审容留妇女卖淫案件过程中,嫖宿发现原渭南市人大代表、刑年渭南宏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个体私营)董事长张志宏有嫖宿幼女行为。陕西经报请,渭南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于8月16日决定停止其市人大代表职务,原人幼女警方于8月17日对涉嫌嫖宿幼女罪的大代张志宏予以刑事拘留。

  20日有媒体曝出,表张被判今年5月25日,志宏终审渭南市经开区某中学1名13岁的嫖宿初二女生,经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马某某介绍到临渭区解放路银河宾馆,又通过犯罪嫌疑人雷某、杨某某联系犯罪嫌疑人张志宏,最终张在该宾馆与该名初中女生发生性关系。8月17日,张志宏被警方刑拘。

责任编辑:hdwmn_w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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