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视频举报交通违法 举报须实名,警方严格保密

2024-11-15 12:47:13 admin

­  制图/黄欣

­  晨报记者 邬林桦 实习生 王姝炜

­  昨天,上海视频上海市公安局宣布上海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正式启动。启动

­  今后,举报交通举报市民车载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违法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均可作为举报内容。只需登录“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上传视频资料,须实即可完成举报。名警密

­  公安部门通过查阅“视频举报平台”违法线索情况,格保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线索初步审核、上海视频采纳意见反馈举报人。启动核查确认后,举报交通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违法

­  有异议将听取申辩

­  近年来,须实随着行车记录仪普及应用,名警密两会代表、格保委员以及热心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建议用行车记录仪举报交通违法,上海视频这反映了市民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监督的强烈意愿。

­  为此,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上海警方建立了市民视频举报交通违法平台,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  对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及违法嫌疑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追究违法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公安交警部门会认真听取陈述申辩,做好复核工作,严格按规定处理。发现举报人有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嫌疑的,移交所属公安机关相关办案部门依法处理。

­  举报人可要求匿名

­  “市民通过视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警方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所以需要举报人留下真实信息,举报平台也要验证举报人的真实身份证信息。还要留下联系方式,以便配合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上海警方说。

­  对于市民关心的保护举报人隐私问题,警方表示,将做好保密工作,在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受案调查工作中,会对举报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姓名或举报行为的,公安机关会在受案登记时予以注明,并为其保密。

­  [举报须知]

­  ●上海警方表示,举报人可以登录“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网址:http://sh.122.gov.cn/jb),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和准确联系方式。

­  ●通过举报平台提交的车辆违法视频,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被采纳。举报车辆违法的视频要求是合法获取的原始视频资料,不能进行编辑或改动,清晰、准确、完整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外观特征以及违法行为全过程,能够印证举报内容。

­  ●视频长度一般不超过1分钟,大小不超过100M。

­  ●市民须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的3天内,提交相关举报视频。

­  ●闯红灯、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实线变道、车窗抛物以及其他能够通过车载视频装置完整记录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  ●平台目前只接收车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举报视频。

­  [晨报对话]

­  就市民关心的如何举报以及举报范围,有没有奖励等问题,上海公安相关负责人做了进一步解答。

­  问:上海为何要开通视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平台?

­  答:上海作为一座超大型国际化城市,道路交通形势日益严峻,一些车辆驾驶员文明、规范驾驶的意识淡薄,“警不在法不在”的现象仍然存在。交警部门希望通过视频举报平台,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力度。

­  问:交警部门如何保护好举报人隐私?

­  答:在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受案调查工作中,会对举报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姓名或举报行为的,公安机关会在受案登记时予以注明,并为其保密。

­  问: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视频举报?

­  答:一、网上举报:举报人可以登录“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视频。二、窗口举报:举报人可以持原始视频资料,到违法发生地交警支(大)队进行违法举报,交警部门会向举报人进一步核实举报线索。市民也可以通过信访、“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反映违法线索,属地交警部门将及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

­  问:被举报车主如何得知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

­  答:交警将会在违法行为认定后15天之内,与车主取得联系,并核实车主是否为当天涉及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或告知实际违法驾驶人。随后对违法驾驶人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

­  问:市民视频举报交通违法,是否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  答:暂时没有奖励。

­  问:违法车辆若被市民拍摄举报,同时又被电子警察拍摄到,会不会面临双重处罚?

­  答:不会,同一行为不会多次被查处。交警部门会以先录入的违法信息为主对违法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

­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  [市统计局数据]

­  ●96.7%的受访市民支持本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其中49.9%表示非常支持。

­  ●78.1%的受访市民认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比以前有所减少。

­  ●受访市民认为最需要加以整治的前三项违法行为分别是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乱骑行和机动车乱停放,比例分别为47.2%、40.9%和36.2%。

­  (晨报记者 谢克伟)

­  [交通执法总队]

­  3月25日大整治以来,交通执法部门已查处与市民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公交、出租等行业39种交通违法行为2500余起。

­  今年以来,有75名的哥被停业,38名的哥被吊销准营证。

­  2016年1-4月,总队集中整治公交线路大间隔问题,在全市各公交终点站、枢纽站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线路共依法开具调查处理通知书500余张。

(晨报记者 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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