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4:24:09 admi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中粮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产第届董事没有虚假记载、次临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议决议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8日以当面送达、中粮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地产第届董事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次临应到董事9人,议决议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中粮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关于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地产第届董事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67亿人民币元的次临借款,期限一年,议决议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粮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年利率7.47%)。该借款将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地产第届董事形式发放,具体借款金额以公司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银行三方签订的次临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 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孙忠人、柳丁、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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