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刘明珠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4-11-15 12:22:16 admin

  2020年9月7日,湖北贿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委员、省消审开副总队长刘明珠受贿一案。防救副总因疫情防控需要,援总本案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审理。队原党委队长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刘明被告人刘明珠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珠受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0年,湖北贿案被告人刘明珠利用担任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省消审开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防救副总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部长、援总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等职务便利,队原党委队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消防工程审批与验收、刘明消防物资装备招标采购及货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珠受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1万余元。湖北贿案

  庭审中,法庭调查了被告人刘明珠的受贿事实和涉案情节,刘明珠及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明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刘明珠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原标题: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刘明珠受贿案一审开庭

友链


  • 文章

    4

  • 浏览

    4257

  • 获赞

    7222

赞一个、收藏了!

分享给朋友看看这篇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