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两个清单

2024-11-15 14:57:58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陕西省市该局近日下发通知,场监处罚以清单形式明确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管局个清市场监管领域部分违法行为。出台“两个清单”,制定是不予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贯彻《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减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负担,轻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罚两重要举措。

通知内容包括三个部分。陕西省市第一部分是场监处罚原则性要求,重申准确执行不予处罚、管局个清减轻处罚的制定必要性,同时明确执法实践中的不予一些重要问题。第二部分是和减《陕西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就市场主体登记、轻处食品安全监管等11个方面35个事项,分别明确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和条件。第三部分是《陕西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就食品安全监管、广告监管等5个方面16个事项,分别明确“货值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的判定条件,指导执法中准确判断是否减轻行政处罚。

通知印发将为一线执法作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决定提供明确参考,解决长期困扰执法实践“不敢减免、不会减免”的问题;同时,向市场主体传递政策温度,帮助其更专注于自身发展。“两个清单”是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能较好缓解执法中“力度与温度难以兼顾”的冲突,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责任编辑:赵英男上一条:陕西陇县:多举措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下一条:一张营业执照可在三市经营,广西防城港发出首张“广西北钦防”营业执照

  • 文章

    8593

  • 浏览

    4

  • 获赞

    42

赞一个、收藏了!

分享给朋友看看这篇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