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

2024-11-15 14:02:33 admin

  北京市人大代表、何将化轨市纪委书记叶青纯1月26日在北京市人代会石景山团小组讨论上表示,网络纪检监察部门欢迎网络反腐,反腐法制目前看来大部分反映的纳入情况是属实的,将来一定要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何将化轨(1月27日《新京报》)

  网络举报在几年之前就很盛行,网络真正意义上的反腐法制网络反腐,还是纳入出现在微博时代。微博作为最常见的何将化轨社会化媒体,让网络举报更为便利地传播扩散。网络毋庸讳言,反腐法制门槛更低、纳入更为便利的何将化轨信息传播,也使得微博上可以看到大量的网络谣言及夸大其辞的传言。这也使得一些人肆意渲染言论自由、反腐法制网络舆论自由的弊端,竭力主张严控网络。

  但问题是,绝大多数谣言、传言在其传播过程中会因有悖常识、逻辑和事实的细节等问题,而被微博网友识破,进而丧失可信度,这可以视为互联网、微博平台具有的自净能力。有关反腐败的不实举报,涉事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快速回应来予以澄清。

  从另一个方面看,权力运行失控等因素造成的腐败,其发生及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源于监督机关与腐败一线的信息不对称。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经查实的网络举报事件中,纪检监察机关对网民“找上门”的案件一无所知。因此,因为信息自由传播会带来不实信息,而否定“自由传播”,无异于将孩子跟脏水一起倒掉般愚蠢。

  北京市纪委书记叶青纯,指出网民“大部分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足证网络反腐的有效性。为了延续这种有效性,使网络信息自由传播的空间不会因为不实举报个案而受到过当压缩,保障举报人的权益,确有必要如叶青纯所言,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

  在笔者看来,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当务之急是因时制宜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人大常委会对接民众通过网络等渠道举报的机制安排。纪检监察机关等监督部门一直在鼓励公民实名举报,但响应程度不高,就是因为现有的受理举报及后续查实处理程序,未能很好地保护举报人。为此应首先通过制度的健全,让受理包括网络渠道在内的各类举报进一步规范化,不会在经手人环节被堵截,不会因领导打招呼而中止,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受理举报之时起,就有义务保障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网络反腐法制化,实质是确立举报者和受理方的法律责任,应通过明确细化的法律、政策规定,推动网络等渠道的反腐举报趋于严谨、具体和准确的描述,使举报人摒弃目前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夸大其辞并包含对无关官员、官员家属人身攻击内容的做法。当然,纪检监察机关在制度完善中也要考虑到,许多情况下,举报人缺乏核实举报信息全部细节内容的权限、能力,因而应予界定不实举报、举报中不实情节的无意或恶意,为之分别配套合法合情合理、让公众信服的处置条款。(作者 郑渝川)

责任编辑:hdwmn_c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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