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收费的焦虑背后是所有权纠结

2024-11-15 08:02:56 admin

这个清明节,墓地最热的收费话题竟然是墓地收费。据新华社稍早前报道,虑背不少城市的有权墓园表示将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也确有不少市民反映接到了“到期续费”的纠结通知,一时间招来舆论热议。墓地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已经连续两天对此进行了回应,收费而其第一次所回应的虑背内容,现在看来几乎所有参与报道的有权媒体都理解错了———不是“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20年只是纠结一个墓地管理费(或称护墓费)的缴费周期。

一石激起千层浪也好,墓地一语惊醒梦中人也罢,收费有关墓地收费话题的虑背讨论,倒是有权让人们第一次开始认真检视那些几乎有些偏僻的文字规定。不错,纠结在现在这个连生者的住宅都无法奢望永续保有的逼仄语境里,逝者的墓地也只能是个“租赁关系”了,产权本来就是浮云。人们焦虑于这种几乎是被现实生造出来的“入土难安”,悲催而无奈,让生者与逝者之间凭空多了一份共通的生存体验。官方的回应是着眼于纾缓公众的这种焦灼情绪,但两次表态似乎都无法给出一个稍微确定点的答案。

在民政部官员的最新回应中,20年后需要缴纳的费用被定义为管理费,但究竟如何收取,收多少,则还需要进一步起草统一规定。而去年清明期间,北京市民政局负责人在明确将以“续租”形式解决老墓到期问题时谈到,续租应缴纳的费用包括了“土地租赁费和墓穴管理费”两项。这可能不仅是简单的上传下达误差,甚至有理由怀疑,即便在主管部门那里,也可能依旧搞不清楚状况,收不收,收什么,收多少……各种问题都还有很大的可商榷空间,制定新规也好,完善旧规也罢,需要公共舆论的紧跟探讨,不能让话题随着清明假期的结束而归于沉寂。人们花单价几倍于房价的钱,究竟能买来一个什么?这样的质问需要深入到制度层面的讨论来认真回应。

尽管民政部门表示,“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这句话投影于历来注重传统、希望“入土为安”的国人情感中,不仅不易于让人接受,而且给人们平添了一份不确定感。无论生死,同一种不确定感竟然都无法摆脱,这才是令人沮丧的局面。按照民政部门的最新说法,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人们此前所担忧的“20年到期续费”,只涉及使用和管理,还远未到谈产权与所有的层面。护墓费也罢,管理费也罢,到期之后续交这部分费用就可以继续使用,但真正的使用期限到了如何处理,则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来办。不错,总归还是会导引到那个层面,现在欲说难休的话题还是要指向公众的所有权焦虑。

今年年初,上海一则“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后由出让人无偿收回”的消息也曾引来好一番争论,焦点也依然是70年后的产权归属问题。70年的土地使用权,在《物权法》起草和讨论时就曾引起过广泛讨论。而再往前追溯,问题可能就要寻到现行的宪法那里。在土地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现状下,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后的延展方式,可选择的空间并不大,而最终得以通过的《物权法》在这一问题上又做了妥协。使用权届满后的“自动续期”究竟是无偿还是有偿,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定论。回到此次的墓地收费问题,无论是1992年民政部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还是1997年的《殡葬管理条例》,均未对公墓的使用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只对“墓穴管理费”有一个20年的征收年限。而各地关于公墓使用年限的细则规定中,不少都把管理费征收年限与墓穴使用周期进行了替换。人们的忧虑其实不是没有道理,墓地收费争议归根到底,所需要考虑的还是土地的所有权(亦或使用权的续期)问题。

公众对于墓地收费问题的所谓“误读”,只是土地产权问题在又一个个案面前的具象表征,是在为逝者担忧,但更是为生者忧虑。肉身与灵魂,现在都面临着如何安放的困境。20年后的骨灰盒要不要续费,70年后的安身之所又将如何,即使不谈情感只论合同关系,也一样是事关公众信心的怆然发问。

责任编辑:铁板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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