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发布大数据“杀熟”调查报告 部分平台新、老用户购物同款不同价

2024-11-15 15:20:08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万晓东)近日,杀熟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大数据“杀熟”调查报告,北京布大报告部分不同报告显示,市消数据七成多受访者认为仍然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协发新老部分平台存在新、调查老用户同时购买同一商品不同价现象。平台价格不一致主要体现为新、用户老用户享受打折优惠额度不同,购物或者享受打折优惠种类不同,同款导致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不同。杀熟

本次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主要包括问卷调查和体验调查两部分。北京布大报告部分不同体验调查对淘宝、市消数据京东、协发新老拼多多、调查苏宁易购、平台唯品会、携程旅行、去哪儿旅行、同程旅行、飞猪旅行、美团(旅游)、美团单车、哈啰、滴滴青桔、盒马、叮咚买菜、多点、美团外卖、饿了么等18个消费者常用的网络平台进行了消费体验。

六成多受访者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经历

调查结果显示,七成多受访者认为仍然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六成多受访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经历。

其中,54.89%的受访者表示在网络购物过程中遭遇过大数据“杀熟”,50.04%的受访者表示在在线旅游消费中遭遇过大数据“杀熟”,41.94%的受访者表示在外卖消费中遭遇过大数据“杀熟”。此外,还有部分受访者表示在打车类、票务类、视频类消费过程中遭遇过大数据“杀熟”问题。

优惠券发放不透明与“杀熟”有关

调查结果显示,61.21%的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主要体现为不同用户享有不同的打折或优惠;45.76%的受访者认为,主要体现为多次浏览后价格自动上涨;36.92%的受访者认为,主要体现为同一时间不同用户价格不同;26.69%的受访者认为,主要体现为只提供符合用户特点的商品或服务。

此外,针对消费者同时在一个平台消费,有人有消费券而有人却没有的现象,83.95%的受访者认为发放打折或优惠券的结果不公平,76.07%的受访者认为发放打折或优惠券规则不透明。

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主要体现为不同用户享有不同的打折或优惠,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目前发放打折或优惠券的结果不公平、规则不透明,均与大数据“杀熟”有关。

调查结果还显示,超七成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大数据“杀熟”是为了谋取更多经济利益;只有不到两成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利用大数据差别推送是为用户推荐合适的商品或服务,只有极少数受访者认为企业利用大数据差别推送是为用户节省选择的时间成本。

受访者对大数据“杀熟”形式的理解情况

近半数遭遇“杀熟”后自认倒霉

调查结果显示,86.12%的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76.20%的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会影响行业信誉,62.82%的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会降低用户忠诚度,只有17.97%的受访者认为会提升用户消费体验。

调查结果表明,遭遇大数据“杀熟”问题后,有近半(47.68%)受访者选择自认倒霉,只有个别(4.95%)受访者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这说明大部分受访者能够认识到大数据“杀熟”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由于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原因,选择依法维权的人并不多。

对此,超八成受访者认为应该健全法律法规,对大数据“杀熟”问题进行具体规定;六成多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五成多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加强监管,通过先进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还有三成多受访者认为应该加强社会监督和企业自律。

受访者处理大数据“杀熟”问题的方式



部分平台新、老用户购物同款不同价

体验调查发现,部分平台存在新、老用户同时购买同一商品不同价现象。本次体验调查在18个平台完成的63个消费体验样本中,有27个样本新、老用户价格不一致。价格不一致主要体现为新、老用户享受打折优惠额度不同,或者享受打折优惠种类不同,导致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不同。有的价格不一致样本,存在打折优惠促销规则不透明现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同时,本次体验调查的18个平台中,关闭个性化推荐选项之后,只有3个平台推荐的内容完全一致,有7个平台推荐的内容仍然存在差异,也有7个平台推荐的内容仍然存在个别差异或排序不同。此外,还有个别平台未设置个性化推荐板块。

消协建议

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针对此次调查情况,北京市消协建议,健全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建议在切实贯彻落实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有关大数据“杀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规范企业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大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大数据线上监管平台。鉴于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尚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大数据“杀熟”行为又很难发现和调查取证,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大数据线上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抓取审核等方法,实时监控有关电商平台的价格等相关数据信息,及时对可能存在的大数据“杀熟”行为做出预判。

同时,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严格做到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等。

消费者应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消费者要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养成仔细阅读用户注册协议和隐私保护协议条款的习惯,尽量减少在互联网上留下个人信息痕迹。

责任编辑:游婕上一条:家居经销商“跑路” 重庆大足区消委会支持集体诉讼维权下一条: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识别防范各种消费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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