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4-11-15 14:50:50 admin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 27日,全国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人大日设日决定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常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将月党的宪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全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人大日设日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常委为此,将月有必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宪法

  决定草案指出,全国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人大日设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常委加强宪法实施,将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草案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宪法日期,即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6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经历着广泛深刻的变革,宪法伴随着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不断演进。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责任编辑:吴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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